关于评选四川大学2015-2016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会长、十佳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校内学生社团:
2015-2016学年,全校学生社团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和挂靠单位的指导下,开展了约2000场次的各类活动,在繁荣校园文化、创新第二课堂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选树典型,推动学生社团进一步发挥个性化教育的育人功能,建成培育学生兴趣爱好的载体、创新创业的孵化器,根据《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开展四川大学2015-2016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十佳指导教师、十佳学生会长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佳学生社团评选:
参评资格:
1.校内注册时间满一年的校级学生社团,自愿申请参评;
2.在评选时间内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评奖年限内无违纪现象;
3.财务情况明晰。
评选流程:
1.学生社团向校团委提交自评材料(自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2.校团委指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进行初评;
3.初评通过的学生社团获得参与十佳社团答辩的资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公开答辩会,取答辩综合评分前10名作为十佳学生社团;
4.校团委指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做好拟获评名单的公示工作并组织后续的表彰奖励活动。
评选说明:
1.本次评选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校级学生社团申报材料需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2.评选材料收取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请学生社团于上述时间上交材料,所有材料请一次交齐,原则上不安排补交。
3.评选材料收取地点:江安校区行政楼407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值班同学处。
二、十佳指导教师评选: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可通过指导单位推荐、学生社团推荐、指导教师自荐三种方式参与十佳指导教师的评选。(十佳学生社团评比结果及指导教师所指导社团的年度综合表现将作为十佳指导教师评比的重要依据)。
2.相关材料:指导教师个人信息,指导社团时间,参与社团发展,参与社团活动,举办讲座(参与社团活动及举办讲座需参与活动的照片、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
3.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应体现这期间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
4.请填写2015-2016学年十佳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并在通知时间内与十佳学生社团的资料一起提交。
三、十佳学生会长:
有意参与十佳会长评比的学生社团会长请填写2015-2016学年十佳会长申报表(见附件3),并在通知时间内将申报表与十佳学生社团的资料一起提交。
请各学生社团参照材料上交明细(附件一)、十佳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二)和十佳社团会长申报表(附件三)提交相关材料。
请积极参评,如有疑问,可联系:
校团委林老师 028-85998639
陈雪菲同学 18107932012
古欣玉同学 15196511996
校团委
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5月9日
2015-2016学年十佳学生社团材料上交明细
2015-2016学年十佳指导教师申请表
2015-2016学年十佳学生会长申请表